维基百科:申请解除权限
外观
(重定向自Wikipedia:RFDR)
當獲權者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前往本頁舉報,由其他用户依據解除權限方針規定讨论是否除权。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暂时取消權限,但必須同時立即上報至本頁,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獲權者本身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權限,也請至同一頁面申請或自行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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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
*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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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管理员结案时,應在{{status}}中填入处理,并在討論最下方添加顶格简要说明:
* 处理:
提示:全域权限与本地权限应独立、分别处理,因此原则上即便全域权限与本地权限重复也不应提请除去本地权限。全域IP封禁豁免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豁免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全域回退员由于方针限制,除非持有本地回退员权限,否则在除反破坏之外的场景下不能使用有关权限,此外该用户组不具有本地回退員的檢視非公開過濾器日誌權限,因此不应当除权;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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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权限
[编辑]JuneAugust
[编辑]- JuneAugust(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狀態: 待處理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權、巡查權
- 理由:見WP:VIP#JuneAugust的提報,將原先繁體中文版本以簡體中文版本進行重定向。Comrade John君在其討論頁提醒,但該君以
盯別人去
為由進行不當回覆,私認為該君正在拒絕抓住重點,個人認為已不適合繼續持權。--雨朝Talk#T-G-W😃👐Group♡ 2026年9月16日 (三) 08:44 (UTC)- 建議闡述一下您認為他的不當行為與這二種權限的關聯所在—畢竟若當事人做出與這二種權限無關的其他不當行為,未必需要除去這二種權限。--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08:57 (UTC)
- 巡查豁免權有提到
任何管理員均可將此權限授予熟知維基方針及指引(特別是可供查證、生者傳記和收錄標準)的可信賴用戶。
熟知方針應是持有此權最基本的要件。--雨朝Talk#T-G-W😃👐Group♡ 2026年9月16日 (三) 09:12 (UTC)
- 巡查豁免權有提到
- 我在羅生門 (電影)的编辑历史可以告诉你和其他诸位,Comrade John君的提醒是在编辑计划中的,但我没有使用bot或其他批量编辑工具的习惯,不可能第一时间把所有编辑都提交完,所以请不用在这件事情上费时间。如果不是这个问题,请说明一下,我哪笔编辑不符合可供查證、生者傳記和收錄標準,帮助我进一步提高和改善。--JuneAugust(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10:50 (UTC)
- 我指的是您在其下方的回覆,
盯別人去
究竟是什麼意思?--雨朝Talk#T-G-W😃👐Group♡ 2026年9月21日 (一) 11:57 (UTC)- 别在这件事情上费时间--JuneAugust(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23:10 (UTC)
- 我指的是您在其下方的回覆,
- @JuneAugust:或許這次不必追究,但若以後遇到這種情況,他人善意詢問,您是否還會如此回覆?我想在本站協作,尤其持有社群信任權限,態度問題不能輕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0月18日 (日) 09:02 (UTC)
- @JuneAugust?——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0月25日 (日) 12:58 (UTC)
- 建議闡述一下您認為他的不當行為與這二種權限的關聯所在—畢竟若當事人做出與這二種權限無關的其他不當行為,未必需要除去這二種權限。--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08:57 (UTC)
Will629
[编辑]- Will62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狀態: 新提案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巡查權
- 理由:因為最近新聞事故,來讀條目,對於事件內容和新聞報導幾乎一樣感到詫異,且沒人發現侵權,因為是回退員自己親自加入的,於是好奇此人編輯,至少看到三筆與方針不相符的編輯:(1)[1]侵權來源為[2];(2)將LLM生成內容用隱藏的方式保留[3];(3)同樣是侵權[4],來源[5];(4)[6],使用YouTube作為生者傳記可能至為關鍵內容的來源。若此使用者主要的功能僅只是在製作分類,回退權關係到維護維基百科的運作方針,而這位使用者顯然不熟悉方針指引,對於維護似乎不起作用,否則不會這麼大方地將新聞內容複製一份且都加上連結了,熟悉的程度可能是侵權慣了,而不會分辨LLM生成的內容,還用了HTML隱藏保留,看來也是經常使用此方法保留非百科內容。
- 提報人:~2026-58445-23(留言) 2026年11月3日 (二) 12:23 (UTC)
- 意見:我所作的編輯都是有第三方可查證來源,而且都是有改寫的,並非侵權,我也並非只是在製作分類,請不要含血噴人。希望管理員明察。另外,宏福苑獨立委員會的確需要改寫,但至少需要先改寫,而非立刻刪除。--Will629(留言) 2026年11月3日 (二) 13:12 (UTC)
- 又,
- 1. 使用英文來源編輯中文維基都不算改寫?如何侵權?
- 2. YouTube不一定不可靠,視乎頻道主是何人及內容出自何人之口,楊紹鴻為資深演藝界人士,其說可以參考。而且是傳主(李影 (香港演員))藝人好友黃淑儀就著傳主(李影 (香港演員))生平的專訪,內容直接可查證而且相關。
- 3. 各指控不涉及行使回退權。
- 4. 有關製作分類的指控非常嚴重,關乎對本人編輯動機的質疑,請管理員明察。我開始感覺自己被人監視甚至針對,甚至務求要剝奪我編輯權為止,但對此我卻是有冤無路訴,未知卑微如我能否就此向管理員求助?而且該臨時帳號怎樣看也不像新手,更自詡熟知維基方針,是否有傀儡之嫌?又有否任何管理員能正視?
- 謝謝。--Will629(留言) 2026年11月3日 (二) 14:53 (UTC)
- 環境變更先致歉。(1)維基百科不能直接複製任何來源內容寫條目?幾乎複製整個新聞來源了還不認為自己侵權。(2)有LLM疑慮的內容是不能留的?你上面的每個回應都在在應證拿權限只是好看而已。(3)不要顧左右而言他,請正視自己根本不懂任何方針的問題,檢視你的編輯就是跟蹤你,提報你就是傀儡?我相信你過往的編輯紀錄應該有更多侵權以及濫用HTML隱藏非百科的垃圾內容行逕,這事是習慣,就像很習慣地製作分類,所以很習慣地複製侵權內容直貼百科,寫傳記條目的感情生活看似正常,但直譯粵語內容沒有改寫同有侵權疑慮。合格的回退員,不用我找連結,應該知道侵權的方針在哪裡閱。我決定提出,是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侵權也不知道現在維基百科正在討論怎麼處理大型語言模型的事~2026-58545-99(留言) 2026年11月3日 (二) 15:25 (UTC)
- 我沒有回退員如此懂方針,連自己侵權都不知道,我可沒說你沒來源,別問A答B的。先人身攻擊製造傀儡疑慮,臨時帳號必是傀儡,那麼合理你就可以繼續侵權不會有人檢查你的編輯,也不會有人對你的HTML隱藏垃圾內容表達任何疑慮。持有需要被社群信任權限的註冊號卻帶頭侵權了,要怎麼對新來的以身作則?~2026-58545-99(留言) 2026年11月3日 (二) 15:33 (UTC)
- 在中文维基百科,使用临时账号或者新注册账号来指控他人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不幸,这会更容易让其他人忽略这些人使用傀儡的事情而更注意指控本身。那些管理员往往不会去在意这些使用临时账号的用户,因为他们都怕自己成为被临时账号指控的下一个,所以你只能期待管理员不解除你的权限而不是期望管理员会管理这些临时账号。—~2026-58840-72(留言) 2026年11月3日 (二) 22:05 (UTC)
- 「在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臨時帳號或者新註冊帳號來指控他人是非常常見的事情」
- 請注意這違反了相關方針,請上大號説話--某人✉ 2026年11月4日 (三) 16:03 (UTC)
- 请去看Sanmosa的解除权限,都甚至不用我去找存档,你不愿意承认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环境很差吗?只要他们想举报谁,就可以把证据用临时账号举报,管理员还要感谢他们,真是荒谬。请先去把这些违反方针的都提醒一遍吧。—~2026-58840-72(留言) 2026年11月4日 (三) 16:39 (UTC)
- 还是你认为举报Sanmosa和Will629的都确实是一直在用临时账号而不是临时的临时账号?—~2026-58840-72(留言) 2026年11月4日 (三) 16:41 (UTC)
- 在中文维基百科,使用临时账号或者新注册账号来指控他人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不幸,这会更容易让其他人忽略这些人使用傀儡的事情而更注意指控本身。那些管理员往往不会去在意这些使用临时账号的用户,因为他们都怕自己成为被临时账号指控的下一个,所以你只能期待管理员不解除你的权限而不是期望管理员会管理这些临时账号。—~2026-58840-72(留言) 2026年11月3日 (二) 22:05 (UTC)
- 僅續補充事證:(4)[7]加入原創研究,來源陳述「[8]其連勝紀錄亦告中斷,未能達成廿二連勝」,未見關於自由灣曾創下23場紀錄的內容,堅持復原同時在編輯摘要威脅其他使用者;(5)加入影片來源且為侵權內容[9],被移除復原並如常發表原創總結[10];(6)在多個傳主條目加入八卦新聞:例一[11],例二[12],對於生者傳記條目而言,缺失八卦新聞沒有甚麼,不必要放入,無論語調是否中立~2026-58461-77(留言) 2026年11月4日 (三) 04:28 (UTC)
- 在吳康民,有關八九六四,最後加了《明報》作來源,此來源確提到當年六四時吳康民的情況和言論,以及他成為新華社反面教材的事實,故總結並非原創,影片來源則能使其更清晰。至於怎樣才是不必要的八卦,實是見仁見智。--Will629(留言) 2026年11月4日 (三) 18:32 (UTC)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编辑]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
[编辑]LimiEi
[编辑]- LimiEi(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狀態: 新提案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员、回退员
- 理由:因为违反互动禁制被管理员1F616EMO封禁三个月,请社群复查权限。
- 提報人:GrandCeres(留言) 2026年11月5日 (四) 15:30 (UTC)
- 意見:按被提案人的訴求主張,被提案人認為封禁與「濫用權限」無關聯性,但依照解除權限首段:「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若认为有审视其所持权限的需要,可将其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
」,故不論封禁原因與是否濫權有無相關性,乃因用戶依照相關權限申請程序取得社群信任獲管理員授予權限,本當應注意其相關言行,有爭議應循爭議解決指引指導步驟尋求社群及管理員協助,而非僵持不下或者對峙,縱使認為對方用戶可能有錯,則亦不宜為此與對方產生激烈爭辯,致使爭議矛盾進一步擴大甚至惡化,在本提案按程序提出後,建議被提案人就相關事宜重新檢視思考其做法是否有改善的空間,並做適當調整,相信對被提案人會有一定的助益,僅此意見。--薏仁將🍀 2026年11月5日 (四) 23:49 (UTC)
- 註:當事人的封鎖已透過封鎖申訴改為一個月的部分封鎖。 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11月6日 (五) 16: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