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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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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
1955年奥林匹亚出版社初版封面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語言英语
主题唯我論、道德、艺术创作、虐待兒童、戀少年、恋童 编辑维基数据
类型悲喜剧、後設作品、confessional fiction、found manuscript、情色、推理小說 编辑维基数据
背景1940年代、1950年代 编辑维基数据
美国、新英格蘭 编辑维基数据
出版資訊
出版机构奥林匹亚出版社
出版時間1955年
出版地點法国
媒介平装两卷本
获奖
中文譯本
譯名洛丽塔、罗丽塔 〔中國大陸〕
蘿莉塔、羅麗泰 〔臺灣〕

《洛丽塔》(英語:Lolita)是俄裔美籍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用英语写作的长篇小说,1955年由巴黎的奥林匹亚出版社首次出版。全书是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在狱中写下的自白,记述他对十二岁女孩多洛蕾丝·黑兹的痴迷:他为接近这个女孩而娶了她的母亲,母亲车祸身亡后带着她在美国各州辗转旅行两年,最后失去她,并枪杀了从他手中带走她的剧作家克莱尔·奎尔蒂。「洛丽塔」是多洛蕾丝名字的西班牙语昵称,只有亨伯特这样称呼她。

小说的写作始于1948年12月,1953年12月6日完稿。数家美国出版社因担心被控淫秽而拒绝出版,纳博科夫遂通过巴黎的代理人把书稿交给以出版情色读物为主业的奥林匹亚出版社[a][4]。1955年圣诞号《星期日泰晤士报》上格雷厄姆·格林将它列为年度三佳之一,《星期日快报》主编约翰·戈登随即斥之为「我读过的最脏的书」,争论由此扩散;1956年底法国内政部应英国方面要求查禁此书,法国报界称之为「洛丽塔事件」[5]。美国版直到1958年8月才由普特南公司推出,随即登上畅销书排行榜首位,英国版于1959年由魏登菲尔德与尼科尔森公司出版[6][7]。

小说以第一人称写成,叙述者同时是罪行的实施者、辩护人和自我控诉者。1970年阿尔弗雷德·阿佩尔编注的《注释本洛丽塔》出版,是现代小说在作者生前获得学术注释本的首例[8]。20世纪60至70年代的批评多集中于书中的语言游戏、戏仿与结构;20世纪最后二十年,随着儿童性虐待问题受到公众关注,多洛蕾丝作为受害儿童的处境重新成为讨论的焦点[9]。

《洛丽塔》使纳博科夫由学院内的小众作家变为国际知名的畅销书作者,也使他得以在1959年辞去康奈尔大学教职[10][8]。小说两度被改编成电影,分别为斯坦利·库布里克1962年版与阿德里安·莱恩1997年版;英语词汇nymphet(性感少女)由此书进入词典,「洛丽塔」一名也成为流行文化中的常用语[11]。小说入选《时代》杂志「1923年至2005年百大英文小说」,并在2003年英国广播公司「大阅读」(The Big Read)调查中入选英国「200本最受喜爱的小说」[12]。

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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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由一篇署名「小约翰·雷博士」的序文与正文两部构成。序文称正文是一份题为《洛丽塔,或一个白人鳏夫的自白》的手稿,作者「亨伯特·亨伯特」已于1952年11月16日在法定监禁中因冠状动脉血栓症去世,距案件开庭只有几天[13][14]。

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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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伯特1910年生于巴黎,父亲是有法国和奥地利血统的瑞士人,在里维埃拉经营一家大饭店。他十三岁时与同龄少女安娜贝尔相恋,两人的亲密屡遭打断,四个月后安娜贝尔「在科孚死于斑疹伤寒」[b][15][16]。他由此形成对九至十四岁少女的执念,并自造术语称这类少女为「性感少女」(nymphet)[c],强调其区别不在容貌而在一种难以捉摸的魅力[17][18][19]。他在伦敦和巴黎求学期间与妓女来往,后为求生活规律而结婚,妻子瓦莱丽亚不久与一名俄国出租车司机私奔。

1947年,亨伯特迁居新英格兰小镇拉姆斯代尔,原打算寄住在麦库家,麦库家失火后转而察看寡妇夏洛特·黑兹的住宅。他本已被屋内的杂乱倒尽胃口,却在廊上看见夏洛特十二岁的女儿多洛蕾丝,认定她是安娜贝尔的重现,遂决定租下房间。夏洛特爱慕这位房客,并把女儿送去夏令营以便与他独处。亨伯特为接近多洛蕾丝而接受夏洛特的求婚;婚后夏洛特发现他的日记,得知他娶她只为女儿,冲出门去寄信时被汽车撞死。

亨伯特把多洛蕾丝从夏令营接出,谎称母亲住院,带她到「着魔的猎人」旅馆。他在她的饮料里下了安眠药,打算趁她昏睡时行事,药却不起作用;次日清晨反而是多洛蕾丝主动提议试试她在夏令营学到的把戏。事后他才得知她已在营中失去童贞。回程途中他告诉她母亲已死,她再无别处可去。

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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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以父女名义在美国各州间旅行一年,投宿汽车旅馆。亨伯特用零用钱、衣物和许诺换取她的顺从,又时常在事后收回许诺[20]。塔米尔-盖兹统计过散布在书中的这类细节:她无处可去,她夜夜啜泣,他用暴露的威胁使她驯服,把她与同龄孩子隔开,事后还从她那里偷回给过的钱[21]。此后二人在比尔兹利定居,多洛蕾丝入学并参演校园戏剧,与亨伯特的冲突日增。她提议再度西行,亨伯特欣然同意,以为可以重温第一年,途中却始终有一辆车尾随。在埃尔芬斯通,她住进医院并从医院消失。亨伯特循着对方在旅馆登记簿上留下的一连串戏谑假名追查,一无所获。

三年后,亨伯特收到署名「理查德·席勒太太」的来信,向他求援。他找到十七岁、已婚且身怀六甲的多洛蕾丝,她的丈夫是一名贫穷的退伍军人。亨伯特交给她一个信封,里面是四百元现款和一张三千六百元的支票,又把卖房所得一并给她[d][22]。她告诉他,当年带走她的是剧作家克莱尔·奎尔蒂,此人正是校园戏剧《着魔的猎人》的作者;她因倾慕其才华随他出走,又因拒绝参与他拍摄色情影片而被赶走。亨伯特请她跟自己走,被她拒绝。

他随后找到奎尔蒂,逼他朗读一首判决式的诗,再将其枪杀。奎尔蒂始终以插科打诨应对,把这场行刑变成闹剧[23]。亨伯特在被捕前回忆起山谷中传来的孩童嬉戏声,意识到真正令人绝望的不是洛丽塔不在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片和声之中[24]。据序文,多洛蕾丝于同年圣诞节因难产去世,年十七[14]。

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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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摄于1973年。《洛丽塔》带来的收入使他得以在1959年辞去康奈尔大学教职,专事写作。

前身与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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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在后记《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书》中自述,最初的灵感出现于1939年末或1940年初的巴黎,当时他因急性肋间神经痛卧床;报上一条新闻说,植物园里一只猴子经科学家数月调教画出了第一幅动物画作,画的是囚禁它的笼子的铁条。由此产生了一篇约三十页的俄语短篇小说,男主人公是中欧人,女孩是法国人,故事发生在巴黎和普罗旺斯;他对这篇作品不满意,1940年移居美国后将其销毁[25][e]。

「年长男子为接近幼女而娶其母亲」的构思更早出现在1930年代中期《天赋》中的一个段落里,1939年被写成中篇《魔法师》,1946年前后才开始向长篇转化。当时的工作标题是《海边的王国》,女主角一度名叫胡安尼塔·达克[26]。

素材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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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此时已改用索引卡片写作:他习惯先在头脑中构想全书,因而可以任意次序落笔,写好一段就把卡片插入既有的一叠中。1950年,因教学与稿约挤占时间、又担心此书无人敢出,他一度把卡片抱到伊萨卡东塞尼卡街802号后院的焚化炉边,被妻子薇拉拦下;他后来说,被烧掉的书稿的鬼魂会在他的案头游荡一辈子[27][25]。

为写出他所谓「创作美国」的任务,纳博科夫做了大量采集[f]。他乘校车记录女学生的谈话,以「为女儿择校」为由造访学校,并对采访者说「我们没有女儿」;他还从一个常来看望儿子的小姑娘身上「取了一条手臂」,从另一个身上取了别的部分,「性感少女就是这样诞生的」[28]。他查阅《九至十九岁女孩的性成熟与身体发育》一类研究报告,摘录报纸上的事故与性犯罪报道,其中一条是新泽西州十五岁少女萨莉·霍纳被一名「中年道德犯」劫走,作为「横贯全国的奴隶」被控制了二十一个月,最后在南加州一家汽车旅馆里被找到;他还查了柯尔特左轮手枪史、枪械目录、一篇关于巴比妥类药物的文章,并为小说末段找来一本讲拉斯科洞窟壁画的书[29]。他本人曾以研究鳞翅目動物為目的在美國旅行,這一經歷本身也影響了小說本身:据《说吧,记忆》,他的采集之旅走过四十六个州的两百间汽车旅馆房间,也就是亨伯特与洛丽塔走过的全部道路[28]。每年夏天外出采集蝴蝶时,他常坐在停放的车后座上写作,称那是全美国唯一没有噪音也没有穿堂风的地方[30]。

1953年12月6日,他在日记中写道:「写完了《洛丽塔》,整整五年前动笔。」打字稿共四百五十页,扉页上没有作者姓名[31][g]。

出版与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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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版社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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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2月,纳博科夫把他自称为「定时炸弹」的稿子带到纽约,交给维京出版社的帕斯卡尔·科维奇。一个月后得到答复:书很出色,但出版者会有被罚款或入狱的风险。此后西蒙与舒斯特以「纯粹的色情作品」为由退稿;新方向出版社的詹姆斯·劳克林认为出版此书将同时毁掉纳博科夫和他自己的声誉;法勒-斯特劳斯的罗杰·斯特劳斯退稿,并劝他不要用笔名发表,理由是一旦对簿公堂,唯一站得住的辩护就是「这是一位有声望的文人以完美的文学分寸处理了一个令人厌恶的题材」;双日出版社的编辑贾森·爱泼斯坦想接,社长听说题材后当即否决。埃德蒙·威尔逊读后写信告诉他:「你写的东西里,我最不喜欢这一本」;威尔逊的妻子叶莲娜评价甚高,玛丽·麦卡锡则表示困惑与否定[32]。纳博科夫后来称这段徒劳的寻找「令人沮丧而恼火」[3]。

在《洛丽塔》之前,纳博科夫在美国算不上受重视的作家,在英国的声望更低:迟至1959年,V·S·普里切特(英语:V. S. Pritchett)在《新政治家》上介绍他时仍需说明这是「一位俄国流亡作家……在美国的学院圈子里过了很长一段时间」[10]。杜庇在1959年为这次集体退稿给出的解释是:作者当时声望有限;出版界惧怕审查;世界主义的纳博科夫在当时流行的美国本土小说谱系中无处安放;而作为唯美主义者,他在一个执着于小说之道德问题的世代里并不受欢迎[3]。

奥林匹亚版与「洛丽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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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2月,纳博科夫将稿子寄给巴黎的代理人杜西娅·埃尔加兹。同年4月,埃尔加兹结识了奥林匹亚出版社社长莫里斯·吉罗迪亚斯。吉罗迪亚斯是1930年代出版亨利·米勒的杰克·卡亨的儿子,1953年起专出被英美审查制度拒绝的英文书,书目中四分之三是色情读物,同时也包括萨缪尔·贝克特、让·热内等人的作品。5月吉罗迪亚斯表示愿意立即出版,纳博科夫随即拍电报接受;他日后写道,若当时知道对方主要在做什么,「我大概还是会同意,只是不会那么高兴」[33]。整件事由巴黎的代理人经手,纳博科夫当时似乎并不了解这家出版社的名声[3]。

纳博科夫最初希望匿名发表。他就此征询康奈尔大学的挚友莫里斯·毕晓普,后者认为这个题材在美国绝对犯忌,担心他会因此丢掉教职,读完全书也做不到,觉得亨伯特太过下作。纳博科夫回答:「这是我写过的最好的东西。」两人的友谊为此僵持了数月。1955年6月6日,他与奥林匹亚出版社签约[34]。吉罗迪亚斯赶在夏季旅游旺季前出书,纳博科夫要求向《党派评论》、《纽约客》、《纽约时报》等处寄送书评本,并写信给他说:「你我都知道,《洛丽塔》是一本有严肃目的的严肃的书。我希望公众也这样看待它。一场丑闻式的成功会让我难过。」他还要求版权登记在作者名下,吉罗迪亚斯没有照办,这既危及此书在美国的版权,也开启了双方长达十年的摩擦[35]。同年10月,纳博科夫收到两卷淡橄榄绿封面的平装本,属于奥林匹亚的「旅行者伴侣」丛书,装帧雅致但错字连篇,版权同时挂在出版社名下[36]。

1956年1月中旬,纳博科夫得知格雷厄姆·格林在《星期日泰晤士报》圣诞号上把《洛丽塔》选为1955年三本最佳图书之一[37][38]。1月底,《星期日快报》主编约翰·戈登在专栏中回应:「毫无疑问,这是我读过的最脏的书。纯粹是毫无节制的色情作品。任何人在这里出版或出售它,肯定都要坐牢。」格林随即提议成立「约翰·戈登学会」,一个专门「审查并在必要时谴责一切有伤风化的书籍、戏剧、绘画、雕塑与陶器」的机构;学会于3月6日举行首次集会,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安格斯·威尔逊、A·J·艾耶尔等人到场。这场争论使伽利玛出版社迅速买下法译本版权[39]。

1956年12月,巴黎警方查抄奥林匹亚出版社,法国内政部下令禁止在法国销售《洛丽塔》及另外二十四种该社图书。此举源于英国方面的要求,后者担心游客把太多此类书籍带回国内;直到1959年9月《泰晤士报》报道禁令解除时,这一缘由才公开[3]。吉罗迪亚斯随即起诉法国政府,法国报界热烈声援,出版社又趁势印行了一本题为《洛丽塔事件》的小册子;到1957年1月,此事在法国已被称作「洛丽塔事件」[40][7]。其中包含多重反讽:查禁令只能援引一条限制颠覆性政治出版物的法律;被禁的亨利·米勒作品在法国早有法译本流通;而《洛丽塔》正由法国最有声望的出版社合法译成法文[41]。

英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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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双日出版社旗下的《锚评论》刊出《洛丽塔》约九十页节选,占全书近三分之一,并配以哥伦比亚大学学者F·W·杜庇的长篇导读。纳博科夫为此专门写了后记《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书》,用两周时间完成。同期美国海关两度扣下奥林匹亚版又予放行,被视为近乎官方认可[42]。爱泼斯坦的策略是让此书「被学术赞誉和高级批评权威围起来,从《锚评论》的书页里一点一点探头出来,直到这个国家逐渐习惯她」[43]。与此同时,奥林匹亚版在美国书店以高价私下流通,德国的罗沃尔特出版社(英语:Rowohlt Verlag)、法国的伽利玛与意大利的蒙达多利出版社(英语:Arnoldo Mondadori Editore)三家大出版社相继签下版权,使此书在欧洲大陆迅速确立了纳博科夫的地位[44]。

1957年8月底,G·P·普特南之子公司的沃尔特·明顿接洽纳博科夫,并表示愿意为此书一路打到最高法院[45]。美国版于1958年8月18日出版。出版当天,明顿的电报报告上午已有三百多份重订单,到下午三时超过一千份,次日超过两千六百份[46]。抗议并非没有:一名参议员要求查禁此书未果,两家公共图书馆拒绝上架;其中辛辛那提公共图书馆于9月17日作出决定,而下一周此书就登上了畅销书排行榜首位[47][48]。同年9月,《日瓦戈医生》英译本出版,两书在排行榜上互相追赶,最终《洛丽塔》被帕斯捷尔纳克挤下榜首[h][7]。

英国方面,明顿力主交给魏登菲尔德与尼科尔森公司,1958年11月底签约。合伙人之一、保守党议员奈杰尔·尼科尔森在下议院辩论新的《淫秽出版物法案》时为本社的决定辩护,称「《洛丽塔》对它所描写的东西自带谴责」[50]。1959年英国版出版当日售罄,英国政府决定不予起诉;此后英国法庭再无麻烦,但该版本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一度被禁,其他版本在比利时和缅甸被禁[51]。这场争论属于英国文学自由抗争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1958年英国设立淫秽出版物特别委员会,1959年通过放宽文学作品限制的《淫秽出版物法》,1960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未删节本成为该法的试金石;而稍早关于《洛丽塔》的广泛讨论已使其中的争点为人熟知,很可能显著改变了舆论气候。此书从「涉嫌色情」到进入大学课堂只用了十来年,佩奇因此说,「在文学史上,一部丑闻式的成功之作大概从未如此迅速地变成指定读物」[52]。

这个名字随书流布各地,并在各种语言里发生变形:在印地语中作Laulitī,在台湾作「罗丽泰」,在日本作Rorita;此外至少有五种未经授权的阿拉伯语译本[48]。到1959年9月,美国版已在畅销书榜上停留一年有余,通过书店售出236,700册,另有约五万册经读书俱乐部售出[i][53]。

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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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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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已有10個以上的中文翻譯版本[55]。书名与主人公之名在汉语中另有多种写法。台湾早期译本作「罗丽泰」,此外「洛丽塔」与「罗莉塔」等形式亦见于各种版本[48]。1959年,譯者趙爾心在《皇冠》雜誌上把它的中譯本《羅麗泰》分批連載。1960年,該一譯本的單行本正式面世。1978年,皇冠發行修訂版。1982年,其他出版社的譯者宋淑雅抄襲該一版本出版,並取名為《一樹梨花壓海棠》。兩人的版本都刪減了含性意味的情節[56]。

1989年,中國大陸的漓江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都出版了不同譯者翻譯的《洛丽塔》,譯者分別是黄建人;华明和任生明;于晓丹;彭晓丰和孔小炯[55]。黄建人承認自己因能力問題,沒有翻譯部分非英語內容,於是作刪減。其編輯刘硕良則根據政府规定作部分刪節[55]。1993年,黄建人譯本在台灣經林郁出版公司出版[55]。《新闻晨报》在2006年報導指,1989年至2004年期間,中国大陆已有《洛丽塔》的譯本,之後亦有不同的譯本,不過都刪節了部分段落[57]。但曾在該一時期翻譯三個版本的于曉丹則反指自己的版本沒有任何刪減[58]。2000年,台灣的先觉出版社推出黄秀慧譯本[57]。2005年,中國大陸的上海译文出版社發行了主万译本[57],次年上架[59],正文之外收有小约翰·雷的序文、纳博科夫的后记《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书》以及注释[60]。2011年,台灣的三采出版社推出陳錦慧的譯本[61]。

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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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的弟弟基里尔和妹妹叶莲娜曾试译此书,其结果令他大为不满,他遂于1960年代自行将小说译成俄语[62]。译本完成时他并无立即出版的打算,两年后由纽约的费德拉出版社刊行[63]。

其他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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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译本由伽利玛出版社在1956年争论期间迅速签下;到1958年,德国的罗沃尔特与意大利的蒙达多利也已签约,蒙达多利的意大利文版于1959年5月底面世[64]。1958年12月,纳博科夫的欧洲代理人又送来日本、挪威与以色列三份合同[65]。并非所有译本都令他满意:瑞典的瓦尔斯特伦与维德斯特兰出版社推出的译本经过窜改和删节,纳博科夫一度考虑起诉,最终因路途、费用与仲裁结果难料而作罢[66]。

这个名字随书流布各地,并在各种语言里发生变形:在印地语中作Laulitī,在日本作Rorita;此外至少有五种未经授权的阿拉伯语译本[48]。

主题与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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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靠的叙述与说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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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由亨伯特一人叙述,开篇即以「陪审团的女士们和先生们」称呼读者[67]。纳米·塔米尔-盖兹认为,真正掌控修辞效果的始终是作者而不是叙述者:纳博科夫让亨伯特的甜言蜜语只发挥到全书总体效果所需要的程度,同时确保他的论证并不严密、足够多的不利信息会漏出来[68]。作者在开篇即已作出几项总体决定:从罪犯的视角讲述,由他本人用自己的修辞来讲,把他写成一个有教养、有辩才、中产阶级读者容易认同的人,并且不给读者任何独立的旁证——除了那篇带戏谑意味的「序文」和寥寥数处洛丽塔的引语之外,全书只有亨伯特连续不断的话语[69]。

亨伯特由此获得的最重要特权是「选择权」:他几乎不让洛丽塔说话,她的直接引语在第二部第一至二十九章中显著缺席,一次激烈争吵中,他把她的指控以「她说了些不堪入耳的话」一笔带过[70]。被压下的信息只在少数经过安排的位置漏出:第一部收尾处是一句「你们知道,她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第二部则有那段「她在夜晚的抽泣——每天夜晚,每天夜晚——在我刚假装睡着时就开始的抽泣」[71][72]。塔米尔-盖兹因此不同意特里林所说的、小说使读者「宽容它所呈现的侵犯」:足够多的细节始终散布在全书中,读者一直看得见那桩侵犯;而真正赢得读者同情的,恰恰是亨伯特最后放弃自辩、转为自我控诉的那一刻[73]。

博伊德的分析与此相近:亨伯特的策略是显得根本不在为自己辩护,他把一切都招认出来,反复骂自己是怪物和变态,用这种道德上的严苛姿态解除读者的戒备,从而使读者接受他真正希望被接受的那个自我形象[74]。纳博科夫本人对亨伯特的判断则很直白。1967年接受赫伯特·戈尔德访问时,他先否认自己对这段关系怀有强烈的道德判断:「不,强烈的不是我对亨伯特与洛丽塔那种关系的不道德感,而是亨伯特的。在意的是他,不是我。」随后他补充说,亨伯特是「一个设法显得『动人』的虚荣而残忍的可怜虫」,而「动人」这个词就其真正的、含泪的意义而言只能用在「我那可怜的小姑娘」身上[75]他同时强调,「性感少女是女童,不是明星和『性感小猫』」。

这套修辞还有一层外框。小说正文之前那篇伪序称「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并以一句劝勉收尾:此书「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作出努力」[14];纳博科夫在后记开篇则挑明,自己「曾装扮过《洛丽塔》书中撰写序文的人物,即老于世故的约翰·雷这个角色」[25]。雷切尔·鲍尔比认为,这类外围文本表面上劝读者按审美标准看待此书,实际效果却是让人几乎不可能撇开道德问题去读它,因此对《洛丽塔》而言「连天真阅读的幻觉都不存在」[76]。

道德与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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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在后记中明确否认此书有道德教诲:「不管约翰·雷说了什么,《洛丽塔》并不带有道德说教。对于我来说,只有在虚构作品能给我带来我直截地称之为美学幸福的东西时,它才是存在的。」[25]这一自陈并未终结争论,反而成了争论的起点。

利兰·德拉迪朗塔耶的专著《风格即实质: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道德艺术》即以《洛丽塔》为焦点,处理读者对亨伯特那种同情与厌恶交织的矛盾感受。他把亨伯特与《绝望》中的赫尔曼并置为「犯罪的艺术家」,认为其根本错误在于把艺术的天赋与方法用到生活上,即把外部世界当作可以任意摆布的审美实体;在与洛丽塔的关系中,他把她由「伦理主体」变成了「审美客体」。德拉迪朗塔耶认为,亨伯特恰恰缺少纳博科夫视为作家必备的两样东西——共情,即「设身处地进入他人世界的能力」,以及温柔;他那种「粗暴的感官性」导致了「温柔的闭塞」,使他对洛丽塔的内心生活完全漠然。全书的结论是,纳博科夫作品中的道德并非可以抽取出来的信息,而内在于风格本身:那是「一种道德形式与道德内容不可分割、因而只能用作品本身的那些词而不能用更少或别的词来表达的艺术观念」,书名即由此而来[77]。

德拉迪朗塔耶与博伊德在纳博科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看法不同:前者强调作家凭想象创造出「完全主观的」现实,与「平均意义上的现实」无关;后者则援引纳博科夫本人的话,认为他像科学家一样,以最细致地考察感官世界为己任。评论者哈伯认为,德拉迪朗塔耶笔下的纳博科夫既残忍又以温柔为最高价值,这种看似矛盾的双重性可能恰恰是他持久魅力的来源[77]。

早在1957年,霍华德·内莫罗夫已给出一种类似的调和:纳博科夫关心的既不是道德也不是性,而是「内在的疯狂如何与外部的荒诞相配或不相配」;但如果文学中的道德指的是欲望与痛苦之间那种高利贷式的兑换,是快感变成惩罚、恶习被认出与苦难同一的过程,那么《洛丽塔》仍然是一部道德作品[78]。

戏仿与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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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佩尔在《注释本洛丽塔》序言中写道,许多读者「为亨伯特的语言和掌故所困扰的程度,甚于为他对洛丽塔和法律的施虐」,并称此书是自《尤利西斯》(1922年)和《芬尼根的守灵夜》(1939年)以来英语中用典最密、语言游戏最多的小说[79]。戏仿是纳博科夫全部作品的结构基础,是「一场言语杂耍,一连串由作者本人表演的文学模仿秀」[80]。阿佩尔认为纳博科夫在这一点上走得比乔伊斯更远:在《洛丽塔》和《微暗的火》里,戏仿与哀感始终重合而非彼此相邻;他借用玛丽安·摩尔的名句作比,称纳博科夫写出的是「一首关于死亡的戏仿之诗,里面有真实的痛苦」[81]。只盯住书中的讽刺成分,与只盯住性内容一样片面;纳博科夫对《花花公子》说过:「性作为一种制度,性作为一个泛泛的概念,性作为问题,性作为陈词滥调,这一切我都觉得乏味得难以言表。」[82]

托马斯·弗罗施主张,与其把《洛丽塔》称作爱情小说或哀感小说,不如按文类把它归为「传奇」:情节由一连串典型的传奇结构组成,每一种都是追猎的变体,也各自对应一种焦虑——先是克服性障碍的追求,继而是嫉妒与占有,最后是与奎尔蒂之间的双重人故事与复仇故事[83]。书中对梅里美《卡门》和坡《安娜贝尔·李》的戏仿式用典虽多,这些用典合起来所指向的真正「反文本」,是从卢梭到普鲁斯特的整个浪漫主义感受方式[16]。弗罗施以安娜贝尔之死那一句为例说明语调的复杂:从高度情色的悬置,到两个洗海水澡的人起哄的滑稽,再到「四个月后她在科孚死于斑疹伤寒」的凄怆,三种语调共存于同一瞬间,把其中任何一种当作定论都是误读[16]。戏仿在此书中不仅打断读者与主人公的认同,也打断亨伯特与浪漫主义传统的认同,最终反而重新打开了迷醉的可能[84]。

书中人物姓名与所引诗文多有出处。多洛蕾丝的名字来自西班牙语,是她父母在韦拉克鲁斯度蜜月的纪念;亨伯特坚持要按西班牙语而非美式发音念它[85]。全书第一句里「洛—丽—塔」的中间音节即指向坡1849年的诗《安娜贝尔·李》;亨伯特后来更把三个名字叠在一起,称她为「安娜贝尔·黑兹,别名多洛蕾丝·李,别名洛丽塔」。由于对这首诗的回响在第一章及全书各处过于频密,无法逐一标出,阿佩尔干脆在注释中把全诗录了出来[86]。卡门的意象则在多洛蕾丝出走前后反复出现,一度使读者以为她将是被枪杀的对象[87]。

珍妮弗·舒特从修辞层面分析纳博科夫如何以句法「描画」女童身体,使之成为审美对象;这一细读借助了约翰·伯格与罗兰·巴特的理论,为理解亨伯特那种吞噬性的激情提供了另一个角度[88][89]。

俄国背景与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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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最美国」的小说其实与纳博科夫的俄国背景关系紧密。纳博科夫本人说过他「从来对芭蕾没有多大兴趣」,但他在《叶甫盖尼·奥涅金》的注释中梳理过俄国舞蹈史,作品中屡屡出现舞者与杂技演员,也常提到佳吉列夫的俄罗斯芭蕾舞团与尼金斯基[90]。苏珊·伊丽莎白·斯威尼认为珀蒂帕的《睡美人》为《洛丽塔》提供了一层重要的潜文本;书中亨伯特反复以「芭蕾姿态」形容多莉的举止,从跳绳、骑车到网球场上的动作都被细致地编排下来,甚至仅凭楼下赤脚练舞的声音就能复原她的每一个动作[91]。这层互文也说明了想象力对亨伯特的控制之强:这个故事同时是一位王子被自己关于沉睡公主的幻象所俘获的故事[11]。

时间、命运与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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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伊德借用纳博科夫评论普希金时提出的「人生三重公式」来概括此书:过去不可追回、现在不可餍足、未来不可预见[92]。亨伯特把多洛蕾丝当作安娜贝尔的转世,却始终无法真正重获初恋;他得到她之后,欲望并未平息而只是转入下一阶段;他两度试图重演过去,两度发现一切都已不同。

小说同时反转了侦探小说的格式:读者在第一页就知道叙述者是凶手,却要一直猜测被害人是谁。奎尔蒂的名字被推迟到全书末段才揭晓,而线索早已散布在前文二十余处,这一安排的目的正是逼迫读者重读[93]。阿佩尔把这类手法统称为「内卷」,并列举其中的数字图案:亨伯特住进草坪街342号的黑兹家,与多洛蕾丝在「着魔的猎人」旅馆342号房开始同行,一年之内在342家旅馆与汽车旅馆登记住宿。这类巧合在纳博科夫笔下从一本书延伸到另一本书,因而「已经不是巧合」,而是某个在作品之外重复着它们的人留下的痕迹[94]。

多洛蕾丝·黑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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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弗认为,此书的关键是一道时常被读者忽略的分界:有姓氏的多洛蕾丝·黑兹是夏洛特与哈罗德的女儿、学校里的多莉,而「洛丽塔」这个名字连同这个形象都出自亨伯特的想象,因而没有姓氏,也没有任何世俗谱系可言;对热恋中的亨伯特来说,前一个人的身份基本上无关紧要[95]。亨伯特的先例应到浪漫主义一系而非精神病学案例中去找:包法利夫人、堂吉诃德、盖茨比同样患有无限渴望之症,而亨伯特自己也承认,吸引他的与其说是「纯洁而年轻的禁忌童话式美」的清澈,不如说是那种「无限的完美可以填补微小的给予与巨大的许诺之间那道缝隙」的安全处境[96]。这正是长沙发一幕的逻辑:他自称「没有损害一个未成年人的品行,就窃取了一阵甘美甜蜜的亢奋」,理由是「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派弗由此指出,要占有那个性感少女,他必须先把那个孩子遮蔽掉[97][96]。

亨伯特把一个本该长大的孩子固定在「永远不长大的女孩」这一童话形象上,不但侵犯了她的身体,也阻断了她的成长;nymphet一词除神话中的水泽仙女外,在昆虫学上还指「不完全变态昆虫的未成熟阶段」,即一种不会经历完整变态的形态[98]。派弗批评一种流行的误读,即把多洛蕾丝看成一个在亨伯特出现之前早已世故、早已失去一切天真可言的十二岁少女;在她看来,这类读者被少女故作老练的姿态所骗,没有看出这种姿态在亨伯特面前是何等脆弱[99]。

多洛蕾丝并非亨伯特所称的平庸孩子。她机敏善谑:亨伯特在旅馆里拿腔拿调地说「两个人合住一间房,难免会形成一种,怎么说呢,一种」,她立刻接口「这个词是乱伦」;她模仿他的腔调,说他「说话像本书」[100]。1958年一些较敏感的书评人不满于纳博科夫没有把她写成彻底毁掉的人;博伊德认为纳博科夫清楚这类遭遇的后果,但他要写的是一个以仅剩的方式战胜自身命运的女孩:她拒绝参与奎尔蒂的色情影片,三年后面对亨伯特时既不诉苦也不细说,只是决意为孩子过下去[101]。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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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在后记中说,说他反美这一指控「比起愚蠢地说淫秽不道德来使我痛苦得多了」,并称自己选择美国的汽车旅馆而非瑞士的旅店,只是因为他要做一个美国作家[25]。一个欧洲流亡者如此出色地重造美国,并因此成为一名美国作家,在阿佩尔看来本身就是一桩非凡的想象力成就[28]。小说在紧盯亨伯特情欲的同时,也带着读者走遍美国本土四十八州,以一个外来者的讽刺眼光打量广告、青少年文化与郊区草坪[102]。

约翰·黑格特把此书同时当作一部美国小说和一部流亡者小说来读。纳博科夫虽坚称「《洛丽塔》里没有任何自传成分」,论者仍反复注意到亨伯特在拉姆斯代尔和比尔兹利的不安生活与作者早年在美国东北部的流亡岁月之间的相似[103]。在黑格特看来,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痴迷与其说是肉体欲望,不如说是审美的强迫,归根到底是一种形而上的嫉妒;与「对性感少女的迷狂之乐」这一主题相对的,是他在第二部里日渐清晰的意识:他的理想化努力既在审美上徒劳,在道德上也是越界的,因为它剥夺了洛丽塔的童年和她作为独立存在者的地位[104]。亨伯特起初把旧世界的成见强加于美国生活的纷杂,到全书最后三分之一才转向对这片土地更真切的观看,而这一转变恰与他开始承认那个孩子有其自身的存在同时发生[11]。雷切尔·鲍尔比则质疑通常用以讨论此书的一系列二分:天真与世故、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艺术与广告、唯美主义与消费主义;她认为这些对立在小说中被削弱和复杂化,与亨伯特论战式的修辞正相反[11]。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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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初期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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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对不同读者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评论者的着眼点因而差别很大:有人把它读作爱情小说,有人读作戏仿,有人读作对强迫症行为的心理研究,有人读作对美国生活某些侧面的呈现,也有人径直就其道德倾向表态[105]。

美国最早的书评出自约翰·霍兰德,刊于1956年秋季号《党派评论》,据其本人说是根据纳博科夫赠给哈里·莱文的奥林匹亚版写成的。霍兰德认为此书「几乎每一处都是戏仿,只有那段主线爱情故事除外,而它嘲弄的只是它自己」;在他看来,全书的喜剧天才大半在于文体,在于那种在屠格涅夫式笔法、仿普鲁斯特与贡斯当式的爱情分析之间迅速切换的能力。他把此书概括为「纳博科夫先生与浪漫小说的一场恋爱」,并以一句「不管怎么说,这是我记得读过的最好笑的书」作结[106]。

F·W·杜庇在1957年《锚评论》上反驳了把此书仅仅看作精彩玩笑的读法:「使反常在文学中产生效果」并不限于临床、社会学或神话这几条路,还有更简单的严肃方式[107]。在他看来,亨伯特身处「最假的假位置」却有足够的体面感知这一处境;这个角色的力量在于他越是行为出格就越是有趣,而他那一连串假面被一个接一个粗暴地揭去,露出一个尴尬的笑[108]。杜庇特别称许小说对夏洛特·黑兹的塑造,认为她是「不道德的道德家、不爱人的浪漫者、不好笑的喜剧演员」,代表着全美国那种扫兴的东西[109]。他也指出这类忏悔体小说固有的紧张:主人公既是罪犯又是法官,必须使劲证明自己坏到足以犯罪、又好到足以忏悔;亨伯特那句「我是一个五脚怪物,但是我爱过你」在他听来「有点假」[110]。

莱昂内尔·特里林1958年10月在《遭遇》上发表的长文,是早期最有分量的一篇讨论。他认为此书「不是关于性,而是关于爱」,并坦承自己在阅读中「几乎已经开始宽容它所呈现的侵犯」,「实在拿不出道德义愤的调门」[111]。特里林的解释是:此书写的是德尼·德·鲁热蒙(英语:Denis de Rougemont)所说的那种「激情之爱」,一种自亚瑟王传奇与宫廷爱情以来的欧洲文学传统;这种爱以丑闻为要素,且必须与婚姻不相容。而在一个通奸已不再构成丑闻的时代,「一个陷于强迫性情欲的男人和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就成了当代写爱情故事的理想一对」[112]。

美国版出版时,《纽约时报》的奥维尔·普雷斯科特断言此书「不值得任何成年读者注意」,理由是它「以一种自命不凡、辞藻堆砌而故作狡黠的方式,沉闷、沉闷、沉闷」,而且「令人厌恶」[38][113]。多萝西·帕克在《时尚先生》上反驳说,她无法把《洛丽塔》看作色情作品,「无论是纯粹的、毫无节制的,还是别的任何一种」;此书「令人痛苦,却又时而狂野地好笑」,纳博科夫「对语言的驾驭是绝对的」。她在文末点名回敬了戈登[38][113]。《民族》周刊的罗伯特·哈奇追问「这本聪明的书何以在一片过誉声中进入美国市场」,他的答案是:这种聪明特别投合文学专业读者的胃口,而且此书此前看上去像是一桩注定失败的事业,人们在抗议时自然把形容词的调门拔得很高;他预言此书「最终也许更像一个玩笑而不是一部杰作」[113]。《纽约客》的唐纳德·马尔科姆强调其讽刺性,认为纳博科夫写出了那类「不以轻蔑、而以深切的惊愕和几分悲剧性同情去看待恶行与愚行」的上乘讽刺[105]。

1959年,二十一人联名致信《泰晤士报》,表示如果这样一部「具有相当文学价值」的作品无法在英国出版,将是一件憾事[38]。普里切特在《新政治家》上称此书虽是「一本淫秽的书」却「不是一部色情小说」,因为「色情作者是不笑的」,并说他「想象不出还有哪本书更不可能诱人堕落」[114]。伯纳德·莱文在《旁观者》上列举了格雷厄姆·格林、E·M·福斯特、特里林与埃德蒙·威尔逊等人的支持,认为围绕此书「若说存在什么有分量的『舆论气候』,那也是主张不受干预地出版,而不是相反」[52]。

英国版出版时,金斯利·艾米斯给出了最尖锐的负面评价。他在《旁观者》上认为此书「在两种意义上都彻底地坏:作为艺术品是坏的,在道德上也是坏的」,但明确表示它并不淫秽或色情[115]。他不满于随书附上的九页、来自九个国家三十一位批评家的赞词,认为把「杰作」一类说法当真是危险的,尤其是这些赞誉的着眼点几乎都落在「文体」上;在他看来,所谓个人风格往往只意味着写作中「高度特异的噪音水平」,而书中双关、典故、新造词、头韵与法文拉丁文的「持续喧嚣」正是此病[116]。艾米斯把这种「流亡者的绮丽文风」归因于纳博科夫被迫放弃俄语;他还认为,书中大量与情节无关的残忍笔触把作者本人也牵扯了进来,而全书「人的回路」窄得令人窒息:被杀者是又一个亨伯特,洛丽塔的母亲和女友都用亨伯特的腔调说话[117]。他唯一称许的是洛丽塔这个形象本身,但随即指出,亨伯特对她家中的黑暗处境毫不在意,对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也毫不好奇;她是「欲望的对象,却从来不是好奇的对象」[118]。

同期的正面评价同样有力。菲利普·汤因比(英语:Philip Toynbee)在《观察家报》上称此书是纳博科夫创作的「一次令人目眩的跃进」,「我们可以在这里读到我们时代最灵活、最富想象力也最美的英语散文」;他主张此书首先既不是爱情故事,也不是道德警示或对美国生活的讽刺,而是「一部以现代反讽自救的黑色诗篇」,唯一的缺陷是亨伯特结尾处「不令人信服的悔恨」[119]。沃尔特·艾伦在《新政治家》上认为,纳博科夫创造亨伯特是一次「模仿的壮举」;亨伯特那种炫技式的语言是人物性格的一部分,正因如此才更衬出小说末尾自我发现的时刻——当他多年后在贫民区的棚屋里见到十七岁、已婚且怀孕的洛丽塔,「仿佛他和读者第一次看见真实的洛丽塔」,他的防线全部撤除,才在想象中充分认识到自己对她所造成的恶[120]。艾伦并认为,这种文风同时是亨伯特喜剧式观察美国生活的载体,旅馆、汽车旅馆、小镇药房和加油站被「前所未有地精确钉住」[121]。也有评论者不为所动:丽贝卡·韦斯特嫌书中双关太多,「大量堆积起来令人疲劳」,并认为「反讽是普遍性的,因而挫败了它自己的目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英语: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把围绕此书道德层面的争论比作当年围绕王尔德《道林·格雷的画像》的争论,并就唯美主义态度与文体两方面把纳博科夫与王尔德作了比较[105]。

学界评价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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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弗把此后的接受史概括为两个阶段。1960年代,在淫秽指控被广泛的文学赞誉压下去之后,评论者急于把亨伯特性行为的骇人之处搁在一边,转而去解小说的语言谜题、勾勒它精巧的设计;1970年阿佩尔的注释本出版,本身即是这一趋势的标志[122]。20世纪最后二十年,随着儿童受虐问题进入公众视野,关于此书如何呈现受害儿童的新问题被提了出来。派弗认为,最好的批评既不回避小说的题材,也不忽略它的构造,而是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她同时批评了一种反向的失误:一些论者没有把握住这位叙述者变换不定的语调与诡谲的修辞策略,转而去谴责一个并不存在的靶子,即所谓《洛丽塔》纵容乃至鼓吹成人对儿童的性剥削[123]。菲立浦·詹金斯(英语:Philip Jenkins)在他的歷史著作中指出,20世紀中期的美國流行文化不一定把《蘿莉塔》當中成人和兒童之間的性關係認定為不可接受,它的1962年電影版與之後的其他電影和小說相比,尺度也相對溫和[124]。

学界内部也存在分歧。博伊德在《「连荷马也会打盹」:纳博科夫的可错性》一文中,针对1970年代至1990年代若干论者的读法提出反驳。那些论者依据小说年表中的一处不一致(关键只在数字6与9之易于颠倒),推断科尔蒙特的重逢与枪杀奎尔蒂并未真正发生,而只存在于亨伯特的妄想之中;博伊德列举了纳博科夫在《说吧,记忆》中可以查实的二十一处错误(多为日期),说明这位以精确著称的作家同样会出错[125]。

纳博科夫其他作品的评价也受到《洛丽塔》牵动。1957年出版的《普宁》就常被拿来与它对照:《泰晤士报文学增刊》的评论者一面称赞《普宁》,一面觉得有必要安抚犹疑的读者,说「许多被亨伯特·亨伯特那种腻味文体倒了胃口的读者,会发现《普宁》完全令人愉快」[126]。

后世作家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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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伯吉斯在1977年纳博科夫的讣闻中写道:「那些认为它色情的人只知道书名。如果这本书曾经令人震惊,那也是文体上的震惊。」他并认为,「纳博科夫作为后乔伊斯时代最好的小说家的生涯,是在他六十岁、《洛丽塔》出版之后才开始的」[119]。1992年,马丁·艾米斯称此书是「一部慢性猥亵的故事」,既是悲剧的又是「令人难堪地好笑」,也许是「英语中最好笑的小说」;他同时提醒,《洛丽塔》「已被它的名声部分地孤立和扭曲了」[127]。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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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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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改变了纳博科夫的处境。此前他在美国只是学院内小有名气的流亡作家,在英国几乎无人知晓;这场争论使他成为畅销书作者,也使他在1959年得以辞去康奈尔大学的教职、迁居瑞士蒙特勒。他的一位讣闻作者后来写道,纳博科夫年近六十时「仍然更多地以博学而好为人师的校园怪人而非作家著称,若不是《洛丽塔》耸人听闻地介入,他很可能就那样死去」[128][8]。

nymphet一词是纳博科夫为此书自造的,他本人对它进入英语颇为自得[129]。这个词此后固定进了英语词典,而「洛丽塔」这个名字所指的也不再只是书中的女孩,而成了一种状态的名称[7][11]。伍德注意到,初次阅读此书的人常为自己的反应感到困惑,而隔了一段时间重读的人则会带着不安接近它,仿佛害怕从中得知自己旧日的态度或旧日的自己[7]。

派弗认为,这种流行用法恰恰漏掉了小说沉痛写出的那一面,即那个受害孩子的处境;这既是亨伯特修辞之力的证明,也是纳博科夫读者道德上怠惰的证明[130]。她并指出,误读的形态与《弗兰肯斯坦》的遭遇相似:正如「弗兰肯斯坦」被人们误当成那个无名怪物的名字,「洛丽塔」这个由亨伯特的想象所召唤出来的性感少女,也被误认成了那个孩子本人;各种平装本的封面设计与苏·莱恩在库布里克影片中的银幕形象都对这一误认有所贡献[99]。在流行观念中,「洛丽塔」一名转而指称美国青少年那种玩世不恭的世故与近乎放荡的早熟[131]。

社会评论者玛丽·温从另一个方向借用了这个形象。她认为,真正冒犯了1950年代美国人的并不是成人对孩子怀有性图谋这一念头,而是洛丽塔本人「那么懂事,那么厌倦,那么不像孩子」;而在《洛丽塔》出版后仅仅一代人,1980年代的学童看上去已经更接近纳博科夫笔下的性感少女,而不是从前那种「梳着辫子、擦破膝盖、一味信人」的孩子。派弗由此指出一处自相矛盾:温声称谈的是真实的儿童,用来作对照的却是另一种同样出于虚构的童年形象[132]。

衍生词汇与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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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nymphet之外,这个书名还在东亚衍生出了一整族词汇与一个服装亚文化。

日语中的「洛丽塔情结」(ロリコン)指成年及中年男性对少女的迷恋。自1980年代起,这个词在日本几乎等同于库布里克影片开场那个为洛丽塔涂脚趾甲的镜头所呈现的东西,即情感、照护、情色与禁忌的奇特混合。它后来又成为一系列相关癖好的统称,其中包括源自《爱丽丝梦游仙境》的アリコン(对学龄前女童的迷恋)、源自《海蒂》的ヘイコン(对更年幼女童的迷恋),以及源自横山光辉《铁人28号》中正太郎一角的正太控(ショタコン)[133]。「蘿莉控」等词汇经由ACG作品进入汉语,「萝莉」即由此而来[134]。

1980年代在日本兴起的洛丽塔时尚同样以此书得名,其命名参照的是小说与1962年的库布里克影片[135]。但服装样式本身与小说无关:其参照点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女童服装,其象征形象是卡罗尔《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爱丽丝,即蕾丝、荷叶边、高领与蓬裙[136]。时尚评论者蕾贝卡·阿诺德认为,这一风格是「对日本文化中女性性化再现的一种反动」,显示出「一种近乎对抗性的女性气质,看重优雅与端庄甚于诱惑」[136]。此书在两地的分量也因之不同:洛丽塔时尚爱好者莉萨·布劳尔索思说,「在这一时尚的发源地日本,《洛丽塔》鲜为人知,问题也小;在西方,这本书的恋童联想缠着我们这个圈子」[133]。

特雷莎·温格记录到「日本的洛丽塔们声称自己并不打算显得性感」,同时追问她们那种「超女性化、超可爱的特征」是否容易被误读;也有学者认为,洛丽塔时尚从最初就有只被当作奇观、被高度性化的男性凝视所利用的危险,而这与纳博科夫小说埋下的是同一颗定时炸弹;这一风格由日本输出到西方之后,往往被简化为一种视觉化、性化的奇观[137]。

电影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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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电影改编权以十五万美元加制片方利润的百分之十五售予哈里斯-库布里克影业[138]。1959年7月,斯坦利·库布里克与詹姆斯·哈里斯邀请纳博科夫赴好莱坞撰写剧本,他起初拒绝,原因之一是对方希望影片以亨伯特与洛丽塔在长辈祝福下结婚收场;同年底库布里克再度去电,纳博科夫接受了四万美元的报酬,另加独享编剧署名时的三万五千美元[139]。

1962年上映的库布里克版最终很少采用纳博科夫的剧本,但署名仍归他[140][48];纳博科夫的剧本另于1974年出版[54]。迈克尔·伍德认为,库布里克主要靠演员来复杂化并消解情节剧:詹姆斯·梅森的亨伯特阴沉中带着讥诮,谢利·温特斯把夏洛特的缺乏魅力演到极致,彼得·塞勒斯则把属于奎尔蒂的部分整个变成一场滑稽戏,并以数种伪装反复出现,恰好复制了小说中「变态者被另一个更变态者追踪」的偏执图案;苏·莱恩饰演的洛丽塔时而生动,却「在显得无聊这件事上有点太成功了」[140]。伍德还指出,两部影片里针对夏洛特的笑话虽常常好笑,却都是关于孤独而做作的中年女性的老套路,而这构成了恋童者为自身癖好辩解的一个隐蔽环节:小女孩不只是小女孩,她们不是成年女性[140]。

阿德里安·莱恩1997年版由斯蒂芬·希夫编剧,杰瑞米·艾恩斯与多明妮克·斯温主演,恩尼奥·莫里科内配乐。影片1997年完成后在意大利、德国、法国上映,却长期找不到美国发行商,最终由有线电视频道Showtime买下美国版权,于1998年8月播出[141][54]。伍德认为莱恩要的正是情节剧,影片「远远算不上不道德」,但把重点放在两人关系的败坏而非性场面上;他同时批评影片让洛丽塔的年龄「显得奇怪地抽象,只是一个观念」,且若只看银幕上的影像,她的主要问题似乎不是被亨伯特虐待,而是离开他之后变成了个乏味的主妇[142]。伍德认为,把小说搬上银幕的根本困难不在故事与人物的转换,而在于失去语言这一媒介:亨伯特那种自我陶醉又自我出卖的语言正是《洛丽塔》的命脉,没有它就只剩下一出情节剧,而且越是没有他的语言,就越是只剩下他的视角[143]。派弗则认为,这部小说那种「用绝望酿出喜剧、用闹剧酿出悲剧」的奇特魔力,迄今躲开了包括纳博科夫本人在内的一切搬上银幕的尝试[5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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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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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退稿的出版社数目各家说法不一。博伊德列举了维京、西蒙与舒斯特、新方向、法勒-斯特劳斯与双日五家;阿佩尔与佩奇均作「四家」。参见[1][2][3]。
  2. ^ 旧译常作「伤寒」。原文为typhus,主万译本作「斑疹伤寒」,与伤寒(typhoid fever)不是同一种病。
  3. ^ 另译「小魔女」。
  4. ^ 条目旧版作「两千五百美元支票」。据主万译本,亨伯特递给她的信封内有「四百元现款,还有一张三千六百元的支票」,多洛蕾丝随即问「你是说……你给我们四千块钱吗?」。
  5. ^ 纳博科夫所说的这篇俄语小说即《魔法师》(Волшебник),手稿实际保存了下来,1986年以英译本出版。
  6. ^ 后记原文作:「创作俄国和西欧大约花了我四十年时间,而现在我面临创作美国的任务。」
  7. ^ 完稿时间两说略有出入:博伊德据纳博科夫日记作1953年12月6日,佩奇则称此书「完成于1954年年初」。参见[31][10]。
  8. ^ 居榜首的时长两说不一:博伊德作七周,佩奇作六个月。参见[49][48]。
  9. ^ 全球销量的口径差别很大。博伊德称到1980年代中期全球售出一千四百万册;派弗则称全球销量逾五千万册、译成约二十种语言。参见[53][5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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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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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oyd 1991,第264頁.
  2. ^ Appel 1991,第xxxiii頁.
  3. ^ 3.0 3.1 3.2 3.3 3.4 Page 1982,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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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7.0 7.1 7.2 7.3 7.4 Wood 2003,第181頁.
  8. ^ 8.0 8.1 8.2 Pifer 2003a,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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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10.0 10.1 10.2 Page 1982,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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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BBC – The Big Read. [2020-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9) (英语). 
  13. ^ 納博科夫 2011,楔子.
  14. ^ 14.0 14.1 14.2 纳博科夫 2013,序文.
  15. ^ 纳博科夫 2013,第一部第三章.
  16. ^ 16.0 16.1 16.2 Frosch 2003,第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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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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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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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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