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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China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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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臺灣象象在話題孔紹遜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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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的維基人是:

-- ZhaoFJx(論) 2026年4月26日 (日) 09:09 (UTC)回覆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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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閣下參與維基百科,並對維基百科作出貢獻,但閣下最近創建的頁面李步雲 (法學家)尚未完全符合維基百科的新頁面方針,故已被移動到草稿頁面Draft:李步雲 (法學家)。歡迎閣下繼續對該草稿頁面作出貢獻,完善內容。如果閣下已完成草稿的撰寫工作,您可以在草稿頁的原始碼頂部加入{{subst:submit}}的代碼供建立條目專題的審核員檢查是否符合維基百科規範。如閣下希望獲取更多關於創建新條目的信息,請參閱如何創建新頁面。如閣下需要進行編輯測試,請使用沙盒。閣下亦可以參閱介紹頁以獲取更多相關的信息。謝謝合作! 廣雅 范★ 2026年4月26日 (日) 16:35 (UTC)回覆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在您最近的編輯中,您添加的文字可能帶有「原創研究」成分(例如維基百科編輯者自創的新事物、新理論,以及來自編輯者本人的觀點、評論等,包括利用現有文獻創造原文沒有明確指出的新觀點等)。只有在與條目主題相關的可靠來源發表了某一分析後,編者才能在維基百科發表這一分析。請提供可靠的資料來源,以便查證該等文字並非您的「原創研究」。謝謝。 千村狐兔(留言) 2026年4月29日 (三) 09:2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Draft:李步雲_(法學家)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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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Draft:李步雲_(法學家)」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和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4.0協議的內容。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如何解決版權驗證?

  • 請您用自己的話重寫條目:點此開始重寫;若您需要關於重寫的建議,可以點擊此處尋求幫助;
  • 若您認為這是一場誤會,請前往這個頁面對應段落進行申訴(立即申訴);
  • 若您是出處文字的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請考慮捐獻版權(如何捐獻?);
  • 若您不是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您也可以考慮向版權持有人請求版權許可。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千村狐兔(留言) 2026年4月26日 (日) 23:54 (UTC)回覆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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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icon 請停止擾亂。如果您繼續違反維基百科的《非原創研究》方針,將您的個人分析或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添加到文章中,您可能會被禁止編輯,謝謝。 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07:10 (UTC)回覆

你好,廣為流傳的疑與習近平有關的死亡案這裏面收錄的死亡案大部分是維基百科已經有的內容。如果您認為有原創研究,請具體指出。 --Chinalaws(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07:14 (UTC)回覆
WP:SYN,您收集新聞然後強化觀點,維基百科不是編造醜聞或宣揚小道訊息或流言蜚語。--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07:42 (UTC)回覆
你好,這裏的綜合新聞指的是單句話不能綜合新聞。整個詞條肯定是綜合各個新聞,而不是僅基於一條新聞的,不然就變成一個宣傳工具了。--Chinalaws(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07:45 (UTC)回覆
這是在宣揚小報消息,請看WP:BLP,您在多個條目內加上原創研究已經都是需要復原的內容,前面的問題未解決,也尚未理解維基百科不能是小報網站,而現在更近一步將網絡流傳的有爭議內容收集起來建立一個條目。您收集這些內容,然後加上標題,這樣就是在製造原創研究的內容。--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07:52 (UTC)回覆
您好,第一,前面的問題目前都已經解決了,您認為還有哪裏沒有解決的可以具體引用,而不是泛泛而談。其次,您認為哪一個是小報內容,可以具體指出,而不是泛泛而談。--Chinalaws(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07:58 (UTC)回覆
您前面的問題是別人解決的,您以為只是不能寫小報內容,所以就開始宣傳special:Diff/92511057,原創研究的部分,special:Diff/92459448被退過一次了,您後面就收集更多小報來繼續WP:OR,special:Diff/92510993直接加上帝制,這才是泛泛而談好不。客棧大家勸您的您還沒理解,然後現在用小報來建立廣為流傳的疑與習近平有關的死亡案。建議您自己清空然後加上{{d|G10}},這樣就不用{{vfd}}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08:14 (UTC)回覆

感謝閣下參與維基百科,並對維基百科作出貢獻,但閣下最近創建的頁面習近平肅清地方勢力尚未完全符合維基百科的新頁面方針,故已被移動到草稿頁面Draft:習近平肅清地方勢力。歡迎閣下繼續對該草稿頁面作出貢獻,完善內容。如果閣下已完成草稿的撰寫工作,您可以在草稿頁的原始碼頂部加入{{subst:submit}}的代碼供建立條目專題的審核員檢查是否符合維基百科規範。如閣下希望獲取更多關於創建新條目的信息,請參閱如何創建新頁面。如閣下需要進行編輯測試,請使用沙盒。閣下亦可以參閱介紹頁以獲取更多相關的信息。謝謝合作! DWY(豆花小子)(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2:56 (UTC)回覆

另外提醒,閣下請勿繼續加入原創內容--DWY(豆花小子)(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2:58 (UTC)回覆

廣為流傳的疑與習近平有關的死亡案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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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廣為流傳的疑與習近平有關的死亡案符合快速刪除的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DWY(豆花小子)(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0:46 (UTC)回覆

習近平政治肅清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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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習近平政治肅清」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亦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Tim(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5:02 (UTC)回覆

習近平肅清政治世家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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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習近平肅清政治世家」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亦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Tim(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5:02 (UTC)回覆

習近平肅清團派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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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習近平肅清團派」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亦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Tim(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5:02 (UTC)回覆

廣為流傳的疑與習近平有關的死亡案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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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廣為流傳的疑與習近平有關的死亡案」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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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亦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H-H-a-戒慎恐懼(留言) 2026年5月4日 (一) 03:34 (UTC)回覆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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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圖標
由於原創研究、原創總結,經勸導、警告未有改善跡象,您已被無限期禁止編輯某些命名空間((條目))。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鎖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建立帳戶或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鎖發言,您用作申訴的帳戶亦會被封鎖。 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6年5月5日 (二) 01:39 (UTC)回覆
註:鼓勵被提報人使用條目嚮導及討論頁編輯請求貢獻,以熟悉維基百科方針指引,並參考{{第二次機會}}提出解封請求。決定施以不限期封鎖乃希望可經人工審核而非自動解封確認是否已理解社羣規範而放行條目編輯權,處理封鎖申訴時可參考有無成功通過建立條目專題發佈草稿等因素決定。--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6年5月5日 (二) 01:39 (UTC)回覆
你好,我不認同所謂第二次機會,我認為你封鎖我根本就是不合理的。我目前的所謂原創條目都還在存廢討論的階段,你就迫不及待把我封了,你的操作程序是不合規的。--Chinalaws(留言) 2026年5月5日 (二) 03:26 (UTC)回覆
其次,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c-Tisscherry-20260503081700-Chinalaws-20260503080500中,別人說的部分理由我也採納了,修改了。並不是什麼經勸導、警告未有改善跡象。--Chinalaws(留言) 2026年5月5日 (二) 03:29 (UTC)回覆
附上時鐘的停止圖標
由於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當封鎖結束後,我們歡迎您作出有建設性的貢獻。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鎖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建立帳戶或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鎖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鎖時間被延長,且您用作申訴的帳戶亦會被封鎖。千村狐兔(留言) 2026年5月5日 (二) 03:48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仲裁機制調整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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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仲裁委員會試行期將於2026年末屆滿,社群就是否確立仲裁委員會為正式機關一事徵集意見,並探討權責、選舉、申訴覆核等運作細節。

茲事體大,望吸納更多意見。現邀請您參與本次關於仲裁機制調整的討論,希望您能提供寶貴的意見。


本條消息是通過群發消息功能發送給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發送的消息,請在您的討論頁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一分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02:10 (UTC)回覆

您提交的草稿眾築刑法仍需改善(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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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條目頁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遺憾的是,它還未達到成為一篇條目的標準,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Didaictor審核。該用戶給出的原因有:


草稿最上方可能還有一些點評,請前往查看。您可以繼續改善您的草稿,並在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

此用戶的封鎖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能否解除我的封鎖,我之後會多加引用。 該封鎖的查封ID是#701519。--Chinalaws(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4:08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鎖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鎖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鎖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鎖,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由於您的編輯歷史為破壞或擾亂性編輯,因此您的封鎖申訴已被拒絕。然而,只要您能夠得到維基百科社群的信任,我們可以再給您一次機會。要能夠被解封,您需要證明您願意且能夠在維基百科做出正面的貢獻,您可以透過在您的對話頁展示對現有頁面的編輯來證明這一點。具體步驟如下:
  • 熟悉我們的基本規則。
  • 閱讀我們的改進條目指南。
  • 選擇一個您想要改進的現有條目。
  • 一旦你決定了您要改進的條目:
    1. 點擊條目上方的編輯標籤;
    2. 複製您要做出修改的章節內容,但:
      • 不要複製條目開頭的「資訊框」部分(原始碼形如{{infobox name|...}});
      • 不要複製任何檔案原始碼(原始碼形如[[File:檔案名稱.jpg|thumb|說明]]);
      • 不要複製條目底端的分類(原始碼形如[[Category:分類名稱]]);
      • 不要複製條目底端的小作品標籤(原始碼形如{{Foo stub}});
    3. 在您的對話頁點擊編輯,開新的章節(例如== [[條目標題]] ==)並在下方貼上複製的內容,但還不要儲存;
    4. 在編輯摘要框寫上:「複製自[[條目標題]]」(條目標題替換成您真正複製的來源頁面標題);
    5. 您現在可以保存頁面了,不過,如果您的編輯包含可靠來源的引用(通常都有),在最下方添加{{reflist-talk}}模板,之後點擊發佈變更。
  • 現在編輯該內容,編輯您所選擇的部分來提出重要且可供查證的修改。請注意我們不是請求修正錯別字或是添加少量未引用的內容,您所做的修改應具體且能符合相關方針指引。
  • 當您完成後,請重新進行封鎖申訴,管理員將查看您建議的修改。
    • 如果我們(包括當初執行封鎖的管理員)能夠相信您提出的修改能夠幫助維基百科,那麼您將能夠被解除封鎖。
謝謝。
  處理人:Hamish one great show can change the world 2026年9月4日 (五) 14:23 (UTC)回覆

六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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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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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後軍方為軍人頒發的獎章

針對六四事件,中共的立場認為:為了控制事態,使用武力是必要的[1],而這也維繫了有利於經濟發展的穩定社會秩序[2][3];江澤民、胡錦濤等中國領導人被外國記者問到關於此事件的問題時,都不斷重申官方立場[4]。在6月30日的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陳希同做了《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2019年出版的《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將六四事件的大環境歸納為西方滲透與和平演變、黨內少數領導同志的思想問題、幹部腐敗問題損害群眾形象、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泛濫等等,將直接原因歸納為「極少數反共反社會主義分子」利用「黨在工作中的失誤」和「人民群眾對物價上漲、特別是對一些幹部中腐敗現象的不滿情緒」,藉着群眾悼念胡耀邦「大肆散播謠言」,「掀起一場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政治動亂」[5]。至於在官方出版的歷史文獻中,則在人民出版社、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共產黨簡史》(2021年2月第1版)中始[來源請求]有所提及,書中首度出現了標題為《經受政治風波的考驗和治理整頓的完成》的關於六四事件的正式記載。這份史料將六四事件稱為「1989年政治風波」,並收錄了關於胡耀邦逝世、四二六社論在內的事件相關內容。在文中的後幾小節中,也記錄了官方對此的反思與相關措施,內容涉及貪污問題的解決、經濟政策的調整[6]: 267–278 。後來《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註 1]中亦收錄了「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對該事件的定性是「1989年春夏之交,極少數人利用學潮發動的一場以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為目標的政治動亂」,並認為1990年1月10日北京解除戒嚴為這場「風波」的結束日,即「平息1989年春夏之交政治風波的鬥爭取得勝利」[8]。

同時,中國政府不斷控制有關六四事件的大眾印象,當提及此事時,媒體必須同中國政府對於六四事件的說法保持一致[1]。政府還推出相關白皮書,以說明其對此事的觀點;之後中國政府內部匿名人士將這些檔案運出海外並在2001年時藉由公共議題(英語:PublicAffairs)出版《天安門文件》。六四事件30週年前夕,中國國防部長魏鳳和參加香格里拉對話時表示「六四事件是一場風波和動亂,中央採取果斷措施,制止和平息了這場動亂,是正確決定,正因此才能保持國內穩定。中國在之後三十年間,在共產黨領導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9][10]。中共中央則在十九屆六中全會中提出《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特別用一段篇幅提及該事件,聲稱面對蘇聯解體、東歐劇變等風雲變幻的國際情勢,由於國際上反共反社會主義的敵對勢力的支持和煽動,國際大氣候和國內小氣候導致該事件在1989年發生[註 2],並表示黨和政府依靠人民,旗幟鮮明反對動亂,捍衛了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維護了人民根本利益。文中透過上述說法將六四事件定性為了「動亂」,並結合21世紀以來的歷史事件發表正式看法,着重強調了中國共產黨在「抵禦風險和駕馭複雜局面」方面的作用[11][12]。2022年1月1日,中共刊物《求是》引用了習近平發表的講話內容,依舊稱呼該事件為「政治風波」,基本沿用了過去的一貫表述,為武力鎮壓解決事態的行為進行了辯護,習近平還將該事件與抗美援朝戰爭相提並論,稱若未能平息事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過程也將中斷」[13]。

但對於六四事件,許多當時的黨政官員也存在各自不同的見解,其中陳希同在2012年逝世前多次為流血事件感到遺憾[14]。楊尚昆則在1998年逝世前向軍醫蔣彥永表示六四事件是中國當局犯下的最嚴重的錯誤,並認為將來有一天該事件將會獲得糾正[15][16]。

當時擔任趙紫陽政治祕書的鮑彤多次呼籲中國政府應該平反示威活動,並通過分析鄧小平的一系列異常舉動,判斷六四事件是鄧小平策劃的一場政變[17]。

孔紹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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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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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胡錦濤二十大離場事件

2022年10月22日,坐在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身旁的前總書記胡錦濤試圖查看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名單。習近平授意一位不明身份人員將胡錦濤帶離中共二十大閉幕會的會場。[4][5]孔紹遜在該不明身份人員試圖帶離胡錦濤的時候,緊隨其後。該事件被輿論解讀為孔紹遜聽命習近平把胡錦濤架出會場,但輿論忽視了孔紹遜長期在寧夏工作,曾任全國青聯委員,自治區青聯副主席的團派背景。

參考資料

  1. ^ 《中國大百科全書》最早收錄該詞條的版本是2009年出版的第二版[7]
  2. ^ 這句話引用自鄧小平曾發表過的講話內容

參考資料

  1. ^ 1.0 1.1 China: Tiananmen’s Unhealed Wounds. 人權觀察. 2009-05-19 [2013-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0). 
  2. ^ 周賀. 1989年政治風波. 人民網. 2004-05-01 [2013-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5). 
  3. ^ 國際先驅論壇報. Relatives of dead at Tiananmen seek review - Asia - Pacific -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NYTimes. 2006-05-29 [2013-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2). 
  4. ^ David Kootnikoff. Hong Kong's 'Long-Haired' Provocateur. OhmyNews. 2005-05-27 [2013-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6-29). 
  5.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ZGDS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6. ^ 中國共產黨簡史編寫組, 中國共產黨簡史. 九、经受政治风波的考验和治理整顿的完成. 人民出版社,中共黨史出版社. 2021: 531. ISBN 9787010232034. 
  7. ^ 李正華.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00079583. 
  8.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ZGBK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9. ^ 朱加樟. 【六四三十】國防部長魏鳳和:中央果斷平息動亂 屬正確決定. 香港01. 2019-06-02 [2024-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0). 
  10. ^ 魏鳳和:中央當年六四採取正確措施平息動亂. Now新聞. 2019-06-02 [2024-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7). 
  11. ^ 中共六中全會會議.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新華網. 2021-11-16 [2021-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4). 
  12. ^ 邓小平文选. 人民出版社. 1994: 302–308. ISBN 978-7-01-001862-1. 第三卷. 
  13. ^ 習近平国家主席 天安門事件を正当化. テレ朝NEWS. 2022-01-03. 
  14. ^ Jose Reinoso. La Bolsa de Shanghái ‘recuerda’ en clave el aniversario de Tiananmen. El País. 2012-06-04 [2013-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3). 
  15. ^ 蔣彥永. 蔣彥永醫生建議為89年六四學生愛國運動正名─上本屆「人大」「政協」會議書.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2004-04-24 [2013-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14). 
  16. ^ 海彥. 镇压六四主将、党内斗争牺牲品杨白冰病逝. 美國之音. 2013-01-17 [2013-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13). 
  17. ^ 鲍彤再看六四(一):邓小平的一场政变?. 紐約時報. 2018-05-23. 

此用戶正請求管理員對當前封鎖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關提問。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已經按照您的要求DidaictorHamish對六四事件和孔紹遜提交了編輯建議。 該封鎖的查封ID是#701519。--Chinalaws(留言) 2026年9月5日 (六) 17:17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鎖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鎖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框內內容僅供管理員使用:
如果此用戶只希望您回答提問,請閣下於此模板外作出回應;若此用戶或閣下希望就此次封鎖作出討論,亦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如果您決定接受此用戶的解封請求,除非封鎖有明顯錯誤,否則您應該事先與封鎖的管理員進行討論,尤其是在用戶受到不限期封鎖的情況下。

如果您決定接受或拒絕此用戶的解封要求,請照如下格式修改模板:{{封禁申訴|被封禁用户的理由|2=接受/拒絕/无效/过期|3=接受或拒绝的理由|4=~~~~}}

如果先前已有管理員對封鎖作出複檢並已處理(無論接受或拒絕)其解封要求,而閣下希望推翻此決定,則請您於本模板下添加{{Unblock/review again}},並依照該模板上的指引修改該模板的參數,以顯示您的決定及理由。謝謝。

@1F616EMO、Manchiu:邀請兩位提供意見。--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25日 (日) 13:15 (UTC)回覆
請提供對條目孔紹遜的編輯建議內容該事件被輿論解讀為孔紹遜聽命習近平把胡錦濤架出會場,但輿論忽視了孔紹遜長期在寧夏工作,曾任全國青聯委員,自治區青聯副主席的團派背景。的參考來源。 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10月30日 (五) 17:02 (UTC)回覆